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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登记备案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5/4/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聊建价管字〔2015〕1号

 

 

各工程造价计价软件销售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程造价领域内的计价软件管理,规范全市工程造价计价软件市场,维护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严肃性,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登记备案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工程造价计价软件销售单位(或代理商)在聊城市范围内销售建设工程计价软件前必须到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凡未登记备案的软件,不得在聊城市范围内销售和使用。工程造价计价软件必须符合聊城市工程造价计价规定。

  二、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登记备案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工程造价计价软件开发单位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鉴定或备案证书到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出登记备案申请;

  (二)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计价软件涉及到聊城市相关取费程序、数据库的基础数据等是否符合聊城市计价规定进行技术审查,并出具登记备案意见(附件1)。

  三、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登记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鉴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软件及操作说明书原件;
  (四)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有关部门的鉴定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登记备案申请表。
  四、工程造价计价软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备案:
  (一)无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证书或备案证书;
  (二)计价软件未严格执行聊城市建设工程计价相关规定;

    (三)申请资料内容不全、不真实的;
  (四)计价软件经测试、比对存在质量问题、技术缺陷的;
  (五)违反其他规定的。
  五、经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审查合格的计价软件,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登记编号管理,并向社会公告。
  六、工程造价计价软件实行年检制度:
  (一)在有效期内,凡已公告的计价软件,销售单位每年年底前需向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报用户档案、售后服务情况报告、用户使用意见、软件存在问题,以及根据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的软件一套;
  (二)逾期未报送年检资料的,注销其登记编号,6个月内不予重新办理登记。
  七、公告的计价软件在有效期内设计程序发生重大变化及计价规定有变化时,应重新办理登记备案。
  八、各建设主体使用经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审查合格的软件编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概算、预算、竣工结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等计价成果时,不得随意调整软件中的计价程序、计价标准和计价范围等内容。
  九、各方建设主体每年须将单位使用的工程造价计价软件到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登记备案(附件2),并作为办理招标控制价备案、施工合同价、竣工结算备案、造价咨询、造价咨询成果等业务的依据。
  十、各建设主体因使用未经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登记备案的软件生成的工程计价成果引起工程造价纠纷的,必须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登记备案日期自2015年1月19日至3月31日。

    十三、咨询电话:0635-8492975

          联系人:  陈爱波

 

 

  2015年1月7日

附件1:

聊城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备案登记意见表

软件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省鉴定意见

鉴定日期

软件备案

登记依据

依据《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市有关计价依据、计价规定。

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意见

年    月    日    

备案登记号

有效日期

注:此表由工程造价计价软件销售单位或代理商填写。

附件2:

聊城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备案登记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软件名称

销售单位名称

软件备案

登记依据

依据《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市有关计价依据、计价规定。

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意见

年    月    日    

备案登记号

有效日期

注:此表由建设、施工、工程造价咨询等工程造价计价软件使用单位填写。